2022-03-08| 发布者: 鄂州信息社|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近期,根据《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5号),经期货公司自评、派出机构初审,由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等单位代表组成的期货公司分类评审委员会复核并审议确定了202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文章来源: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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