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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外包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

2021-10-20| 发布者: 鄂州信息社|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8日消息,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8日消息,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突出重点,深挖整治,遏制黑恶势力向银行保险领域渗透;

  严防信贷资金流向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以及非法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放贷领域;

  加强内控管理,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重点对员工是否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

  对宏观政策执行、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风险、创新业务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深入整治;

  严厉打击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放贷活动。

  具体提到:

  加强信贷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信贷管理制度,将扫黑除恶相关要求纳入贷款受理与调查、抵质押物评估与核保、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与贷款发放、支付与贷后管理等环节,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准确了解客户,尤其是重点客户的信用风险状况和重大变化,加强对客户资质、抵质押物状态、资金流向等关键风险点的有效把控,严防信贷资金流向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以及非法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放贷领域。

  加强第三方管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河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业机构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涉黑涉恶风险管控的通知》(豫银保监办发〔2021〕2号)要求,完善第三方合作机构准入与退出管理,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产品、数据技术、运营能力做好合规审查和动态风险评估。规范催收行为,合理设定催收考核指标及奖惩机制,建立并完善催收机构准入及退出机制,严禁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催收,严禁使用非法手段催收。加强内控管理,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依法合规开展与互联网企业在支付服务、营销服务、资金支持、资产存管等方面的业务合作,严禁违规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中介、销售和支付结算等服务。

  加大反欺诈工作力度。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注重防风险反欺诈工作机制建设和作用发挥,完善重大欺诈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防堵承保、查勘理赔、单证印章管理等环节漏洞,重点预防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等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要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黑产代理行为。全省各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和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加强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和风险提示,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跨境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反诈反赌的浓厚氛围作出贡献。

  完善公司治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持续提升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效性。全省各银行保险监管机构要严格市场准入,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险机构设立、股权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担任董事(理事)、监事、高管人员,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向银行业保险业渗透。

  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员工,尤其是关键岗位、业务能手、专业骨干行为管控和职业风险评估,建立从业人员异常行为排查机制,重点对员工是否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对员工涉嫌“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情况进行排查,对新招录员工的履历背景进行审查,并要求新招录员工提供不涉黑涉恶承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的问责和处罚力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员工不当行为风险,坚决防范从业人员勾结外部人员从事非法金融活动,遏制有涉黑涉恶背景的人员进入银行业保险业。

  持续整治市场乱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把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与集中整治金融乱象、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结合起来。要在前四年整治市场乱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宏观政策执行、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风险、创新业务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深入整治,严查风险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非法放贷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放贷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金融放贷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排查和整治:违反国家规定,未经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者超越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放贷行为;违规为非法放贷提供金融服务或便利的行为;违规向客户收取费用、损害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利、实施非法催收行为;为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等特征的非持牌金融机构发放现金贷活动提供融资或金融服务的行为。全省各银行保险监管机构要按照职责权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放贷整治工作,并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排查,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整改及内部问责工作。

  持续深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部署和河南银保监局实施方案要求,遵循“合规为先、风险为本,健康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考核和激励机制,持续开展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和案例警示教育,让“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合规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狠抓制度落实,筑牢风险管控制度“防火墙”。

  加强监测预警。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监测预警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在大额资金监控和异常资金账户监测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高风险企业资金异动的监测预警,持续优化监测模型,不断提升分析、识别、报告能力。遇到可疑情况,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要在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上级机构报告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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