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排行 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和依托,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源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基层而言,必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基层群众自治必须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开展,才能提升参与度与积极性,激发自治活力。在一些城乡社区,群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不高,作为自治主体的意识不强,这往往源于其切身利益与自治机制结合得不够紧密。只有群众真切感受到需要通过基层自治来维护和发展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才会积极参与其中。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村办公益事业的兴建和管养、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等,都应成为基层自治的重要内容,使群众在其高度关心的公共事务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基层群众自治的载体和形式应当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参与,有利于治理效能提升。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村、社区探索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等形式,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推动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其中的重要经验,就是结合实际创新自治载体。如村民理事会适应了农村合村并组后行政村范围较大的实际,在利益联结更紧密的自然村内部围绕具体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居民议事会也往往以小区为单位开展协商议事,参与者利益相关度较高,能够更好地聚焦议题、议出成效。 开展好基层群众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一方面,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深入村民组、小区楼栋,通过党员示范引领和动员,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到公共事务治理中来。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诉求趋于多元化,需要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协调不同利益诉求、广泛汇聚各方力量,做到议而能决、决而能行,画好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确保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领导落实到位,必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文章来源:安徽日报) ![]() |